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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產品質檢中心授權條件進行驗證通知
各有關國家產品質檢中心:
為進一步提高國家產品質檢中心授權審批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促進國家產品質檢中心隊伍整體能力水平的提升,國家認監委于近期啟動“國家產品質檢中心領先性評價指標體系”的科研項目研究工作,擬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我國國情的“國家產品質檢中心授權條件”(簡稱“條件”)。目前,國家認監委已初步編制“條件”初稿(見附件1)及“條件驗證自評價表”(見附件2),根據科研項目研究需要,國家認監委擬組織部分國家產品質檢中心對“條件”進行驗證,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擬選擇30家國家產品質檢中心(名單見附件3)進行“條件”驗證。上述國家產品質檢中心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登錄國家認監委網站www.cnca.gov.cn“最新通知”或“實驗室部子欄目”中下載“條件”及“條件驗證自評價表”,并組織進行自我評價。各單位于2009年7月13日前將填寫完成的“自評價表”(電子版)上報國家認監委實驗室部。名單外的其他國家產品質檢中心鼓勵參照該“條件”進行自我評價并報認監委參考。
二、國家認監委將對上述30個國家產品質檢中心的驗證自評價結果進行分析,并從中選擇部分單位進行現場驗證,現場驗證由國家認監委組成專家組進行。現場驗證時間預計為7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驗證單位自評價過程中的問題,可致電國家認監委實驗室部問詢。
國家認監委實驗室部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馬甸東路9號認監委實驗室部(100088)
聯系人:謝澄、王鼎
聯系電話:82262771、82262672
EMAIL:sysb@cnca.gov.cn
附件:1.國家產品質檢中心授權條件
2.國家產品質檢中心授權條件驗證自評價表
3. 驗證國家產品質檢中心名單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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