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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面前農險給力不足 政策支持作用明顯
來源: 轉載 類別:行業動態 更新時間:2016-10-19 閱讀次
農業保險作為扶持農業發展的政策工具,是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2015年,我國農業保險條款全面升級,大幅拓寬了保險責任,提高了保障水平和賠付標準,降低了保險費率并簡化了理賠流程。同時,中國農業保險再保險共同體承保能力擴大到2400億元,可滿足國內96%以上的分保需求。農業保險條款全面升級,充分發揮了農業保險支農惠農的積極作用,讓廣大農戶受益。
政策支持對農業保險作用明顯
在2014年中央財政協調實施“15+X”的保費補貼模式基礎上,2015年2月,保監會、財政部、農業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產品條款擬訂工作的通知》,對社會各界呼聲最高、需求最為強烈的問題與要素進行了明確,更對農業保險產品管理制度進行了改革創新。此項工作共涉及3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5類農作物和6類養殖品種共計738個農業保險產品,22家保險公司,進一步滿足了新形勢下的農業風險管理需求。
回顧自2004年以來,連續多年的中央1號文件,都對農業保險提出了具體要求。尤其2007年中央財政實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以來,我國農業保險發展迅速,服務“三農”能力顯著增強。在國家扶持農業保險的工作中,保費補貼是政策層面對農業保險最有力的支持。國家在免征農業保險營業稅和印花稅并給予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同時,中央財政對農業保險實行保費補貼政策并不斷加大支持力度,與直接給予農民補貼相比,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具有十分明顯的杠桿效應,為推進農險市場建設提供了直接的動力。2012年11月,國務院頒布了《農業保險條例》,確立了“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和協同推進”的原則,農業保險支持政策不斷加大,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功能作用日益凸顯,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的能力顯著增強。我國農業保險之所以能夠獲得長足發展,與黨中央、國務院近年來對農業保險發展的高度重視密不可分。
自然災害面前農業保險給力不足
我國農業保險仍處在發展初級階段,還存在著保障水平有限、服務能力不足、大災風險分散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需要努力予以解決。
為了讓農業擺脫靠天吃飯局面,十多年前國家就推出了農業保險。但是在自然災害面前,農業保險卻給力不足。
首先,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還不完善。農業保險因干旱、水災、疫病等巨災造成的系統性風險遠大于普通保險,然而受國內再保險市場整體能力不強、分保接受能力有限以及國際市場分保條件比較苛刻等因素的影響,我國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還不完善,農業巨災風險的分散或轉移較難得到合理解決。
其次,農業保險的產品種類和保障力度不足。農業保險面還較窄,保險產品種類和保障力度等與農民的實際需求差距還很大。部分地區存在農民想上的保險上不著,能上保險的又保障力度不夠,對于這一客觀現實,農業保險應予以關注。農業保險應加大險種創新,增強農民投保積極性,讓農民種地真正有保障,最低限度也要讓農民保住本。
再次,保險公司在農險設計上還應有創新性突破。目前,農作物投保賠償標準不好界定。而作為棚體等設施有標準,可按造價界定保費,確定保額。保險公司是商業化的,承擔的是風險,不能不考慮自身的承受能力。但農戶的大量需求,是農業保險的著眼點所在,制定更好的保險產品為“三農”提供保障,也是保險公司要做的。保險業應該繼續加大投入,在為農作物等承擔風險保障上取得實質性突破,惠及更多的農戶,惠及民生。
農業保險發展趨向及風險管理
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逐步深入,農業保險要積極探索保險支農惠農新模式,以靈活、快捷的服務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農業發展對農業保險的需求更加強烈
當前我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快速發展,農業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和質量安全風險不斷累加,因此,現代農業發展對農業保險的需求更加強烈。從風險保障能力看,我國農業保險在實現基本覆蓋農林牧漁各主要農業產業的同時,將向農業產業鏈的前后繼續延伸,從生產領域的自然災害、疫病風險等逐步向流通領域的市場風險、農產品質量風險等延伸。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強調,未來保險業要從基礎的經濟補償向防災減災、社會管理、扶貧開發、擔保增信和輔助市場調控等綜合功能拓展;進一步擴大保險覆蓋面,深化產品改革,構建保險責任廣、保障程度高、理賠程序簡、費率水平合理的產品體系。這將更有力地推進農業保險發展,提升農業保險服務“三農”的能力。
(二)新的農業保險政策正在研究制定
隨著保險品種逐年擴大,保障范圍逐步提高,財政投入持續加大,服務網絡趨于完善,農戶參保率不斷上升,政策性農業保險作為農業生產的“保護傘”、農村發展的“安全網”,對于促進我國現代農業發展、提高廣大農民災后恢復生產能力、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2016年2月,農業部、中國保監會在北京聯合召開了保險服務農業現代化座談會,會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表示:“農業部要研究建立口糧作物農業保險全覆蓋制度,組織開展目標價格保險、天氣指數保險和新型經營主體專屬的農業保險產品等創新試點,研究出臺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業保險的補助政策。要強化農業、保監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建立順暢高效的農業保險工作機制,打造新時期農業保險升級版。”
(三)加大農業保險產品開發力度
1.著力開發多樣適用的新型險種。在持續擴大農業保險保障范圍和覆蓋區域的同時,繼續著力開發推廣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菜籃子工程保險、產品價格指數保險、農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農業基礎設施保險等新型險種。
2.注重開發農業規模化生產的保險產品。為促進農業規模化生產,農業保險要突破傳統農業支持模式,積極探索開發針對種植、養殖業生產大戶,家庭農場、龍頭企業、農業合作組織等的保險產品。
3.保險產品的研究開發要跟上形勢發展。當前,農村旅游觀光、農村休閑娛樂等新農業模式正逐步興起,并且復合型、技術型、連鎖型、科技型、生態型等一批創新型生產模式不斷涌現,農業保險產品的研究開發,要跟上農業發展的新形勢。
(四)加快構建農業保險服務工程
繼續努力構建基礎保險不出村、綜合保險不出鎮的服務系統工程。要加快改善農村保險服務基礎建設,即在所有行政村設立保險便利點,做到“一村一點”;在較大的村設立全能型的保險“超市”,配備一定的設備,并派駐服務人員。努力打通農村保險服務最后“一公里”。保險要在農村網點上墻,在村莊上榜,在網站上線,讓廣大農村客戶對保險的承保、理賠等業務心中有數。切實降低農村客戶享受保險服務的成本,讓利于民。并以創新服務模式為廣大農村客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務,為農村小微企業建立專門的服務機構。
(五)“互聯網+”現代農業給農業保險更大空間
2016年5月,8部門聯合印發了《“互聯網+”現代農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18年,農業在線化、數據化取得明顯進展,管理高效化和服務便捷化基本實現,生產智能化和經營網絡化邁上新臺階,城鄉“數字鴻溝”進一步縮小,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有力支撐農業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
農業保險要實現持續健康發展,要想受到農民群體歡迎,必須以進一步落實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為重點,全力支持農業改革和發展,努力防范化解農業生產風險,提升農業保險產品管理的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不斷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積極維護投保農戶合法權益,加大保險服務農村更多低收入群體的力度,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功能作用,加快打造新時期農業保險升級版。
政策支持對農業保險作用明顯
在2014年中央財政協調實施“15+X”的保費補貼模式基礎上,2015年2月,保監會、財政部、農業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產品條款擬訂工作的通知》,對社會各界呼聲最高、需求最為強烈的問題與要素進行了明確,更對農業保險產品管理制度進行了改革創新。此項工作共涉及3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5類農作物和6類養殖品種共計738個農業保險產品,22家保險公司,進一步滿足了新形勢下的農業風險管理需求。
回顧自2004年以來,連續多年的中央1號文件,都對農業保險提出了具體要求。尤其2007年中央財政實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以來,我國農業保險發展迅速,服務“三農”能力顯著增強。在國家扶持農業保險的工作中,保費補貼是政策層面對農業保險最有力的支持。國家在免征農業保險營業稅和印花稅并給予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同時,中央財政對農業保險實行保費補貼政策并不斷加大支持力度,與直接給予農民補貼相比,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具有十分明顯的杠桿效應,為推進農險市場建設提供了直接的動力。2012年11月,國務院頒布了《農業保險條例》,確立了“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和協同推進”的原則,農業保險支持政策不斷加大,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功能作用日益凸顯,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的能力顯著增強。我國農業保險之所以能夠獲得長足發展,與黨中央、國務院近年來對農業保險發展的高度重視密不可分。
自然災害面前農業保險給力不足
我國農業保險仍處在發展初級階段,還存在著保障水平有限、服務能力不足、大災風險分散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需要努力予以解決。
為了讓農業擺脫靠天吃飯局面,十多年前國家就推出了農業保險。但是在自然災害面前,農業保險卻給力不足。
首先,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還不完善。農業保險因干旱、水災、疫病等巨災造成的系統性風險遠大于普通保險,然而受國內再保險市場整體能力不強、分保接受能力有限以及國際市場分保條件比較苛刻等因素的影響,我國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還不完善,農業巨災風險的分散或轉移較難得到合理解決。
其次,農業保險的產品種類和保障力度不足。農業保險面還較窄,保險產品種類和保障力度等與農民的實際需求差距還很大。部分地區存在農民想上的保險上不著,能上保險的又保障力度不夠,對于這一客觀現實,農業保險應予以關注。農業保險應加大險種創新,增強農民投保積極性,讓農民種地真正有保障,最低限度也要讓農民保住本。
再次,保險公司在農險設計上還應有創新性突破。目前,農作物投保賠償標準不好界定。而作為棚體等設施有標準,可按造價界定保費,確定保額。保險公司是商業化的,承擔的是風險,不能不考慮自身的承受能力。但農戶的大量需求,是農業保險的著眼點所在,制定更好的保險產品為“三農”提供保障,也是保險公司要做的。保險業應該繼續加大投入,在為農作物等承擔風險保障上取得實質性突破,惠及更多的農戶,惠及民生。
農業保險發展趨向及風險管理
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逐步深入,農業保險要積極探索保險支農惠農新模式,以靈活、快捷的服務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一)農業發展對農業保險的需求更加強烈
當前我國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快速發展,農業自然風險、市場風險和質量安全風險不斷累加,因此,現代農業發展對農業保險的需求更加強烈。從風險保障能力看,我國農業保險在實現基本覆蓋農林牧漁各主要農業產業的同時,將向農業產業鏈的前后繼續延伸,從生產領域的自然災害、疫病風險等逐步向流通領域的市場風險、農產品質量風險等延伸。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強調,未來保險業要從基礎的經濟補償向防災減災、社會管理、扶貧開發、擔保增信和輔助市場調控等綜合功能拓展;進一步擴大保險覆蓋面,深化產品改革,構建保險責任廣、保障程度高、理賠程序簡、費率水平合理的產品體系。這將更有力地推進農業保險發展,提升農業保險服務“三農”的能力。
(二)新的農業保險政策正在研究制定
隨著保險品種逐年擴大,保障范圍逐步提高,財政投入持續加大,服務網絡趨于完善,農戶參保率不斷上升,政策性農業保險作為農業生產的“保護傘”、農村發展的“安全網”,對于促進我國現代農業發展、提高廣大農民災后恢復生產能力、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2016年2月,農業部、中國保監會在北京聯合召開了保險服務農業現代化座談會,會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表示:“農業部要研究建立口糧作物農業保險全覆蓋制度,組織開展目標價格保險、天氣指數保險和新型經營主體專屬的農業保險產品等創新試點,研究出臺中央財政對地方優勢特色農業保險的補助政策。要強化農業、保監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建立順暢高效的農業保險工作機制,打造新時期農業保險升級版。”
(三)加大農業保險產品開發力度
1.著力開發多樣適用的新型險種。在持續擴大農業保險保障范圍和覆蓋區域的同時,繼續著力開發推廣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菜籃子工程保險、產品價格指數保險、農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農業基礎設施保險等新型險種。
2.注重開發農業規模化生產的保險產品。為促進農業規模化生產,農業保險要突破傳統農業支持模式,積極探索開發針對種植、養殖業生產大戶,家庭農場、龍頭企業、農業合作組織等的保險產品。
3.保險產品的研究開發要跟上形勢發展。當前,農村旅游觀光、農村休閑娛樂等新農業模式正逐步興起,并且復合型、技術型、連鎖型、科技型、生態型等一批創新型生產模式不斷涌現,農業保險產品的研究開發,要跟上農業發展的新形勢。
(四)加快構建農業保險服務工程
繼續努力構建基礎保險不出村、綜合保險不出鎮的服務系統工程。要加快改善農村保險服務基礎建設,即在所有行政村設立保險便利點,做到“一村一點”;在較大的村設立全能型的保險“超市”,配備一定的設備,并派駐服務人員。努力打通農村保險服務最后“一公里”。保險要在農村網點上墻,在村莊上榜,在網站上線,讓廣大農村客戶對保險的承保、理賠等業務心中有數。切實降低農村客戶享受保險服務的成本,讓利于民。并以創新服務模式為廣大農村客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務,為農村小微企業建立專門的服務機構。
(五)“互聯網+”現代農業給農業保險更大空間
2016年5月,8部門聯合印發了《“互聯網+”現代農業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18年,農業在線化、數據化取得明顯進展,管理高效化和服務便捷化基本實現,生產智能化和經營網絡化邁上新臺階,城鄉“數字鴻溝”進一步縮小,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有力支撐農業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
農業保險要實現持續健康發展,要想受到農民群體歡迎,必須以進一步落實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為重點,全力支持農業改革和發展,努力防范化解農業生產風險,提升農業保險產品管理的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不斷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積極維護投保農戶合法權益,加大保險服務農村更多低收入群體的力度,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功能作用,加快打造新時期農業保險升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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